這幾年城裏人買私家車的場麵用“爭先恐後”來形容一點不過,各居民小區常常要為停車位不夠鬧矛盾。當然,農村人也不甘示弱。一套住房、一輛小車,正在成為中國中產階級的兩大行頭。
這其中顯然說明了人們生活水平在不斷提高,但也有信貸消費的一份功勞。如果沒有信貸消費,其中有些人必將會推遲買車時間。
從全球範圍看,70%的汽車消費是通過貸款購買的——美國的貸款購車比例在80%~85%,德國是70%,印度是60%~70%。而在我國,這個比例不但很低,而且這幾年還在逐年下降,已經從2004年的16%下降到2009年初的8%。這固然有中國人不願意借錢消費的傳統,但專家認為,如果不是汽車消費信貸收得過緊,這一比例應該在25%以上。
我國的汽車信貸消費,最早是1998年爆發亞洲金融危機後在政府采取拉動內需政策中提出的。
總體來看,我國的汽車信貸消費模式有3種:
①以銀行為主體的直客模式
這種模式的特點是,銀行直接麵對購車者,指定律師事務所對購車者進行信用評定,然後簽訂貸款協議。購車者憑信貸額度,在銀行指定的經銷商代理選購產品,然後到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業務。
在這種模式下,銀行是中心,一切都由銀行“說了算”,貸款風險也由銀行與保險公司共同承擔。
②以經銷商為主的間客模式
這種模式的特點是,由經銷商為購車者辦理汽車消費信貸,經銷商憑借自己的強大實力,為購車者的貸款風險承擔連帶保證;汽車消費信貸的貸款本息,也由經銷商代銀行收取。由於經銷商為購車者提供了上述一係列服務,並且要承擔相應貸款風險,所以它要向購車者收取2%~4%的管理費。
在這種模式下,經銷商是中心,它在與銀行和保險公司達成協議的基礎上,負責辦理與汽車消費信貸有關的一切事務,貸款風險由經銷商與保險公司共同承擔。也有的經銷商是不和保險公司合作的,這種情況下的購車者可以不買保險,所有貸款風險由經銷商獨自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