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我國四川省汶川等地發生嚴重地震災害,造成了巨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社會各界紛紛慷慨解囊、踴躍向災區捐款捐物,國內外捐款超過500億元人民幣,創造了同類捐款的曆史紀錄。
隨著災區重建工作的正式展開,如何真實、有效地使用這些善款,在長達3年以上的重建過程中更好、更有效、更持久地發揮這些善款的作用,引起了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2008年6月2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關於鼓勵信托公司開展公益信托業務支持災後重建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為幫助和支持災區重建工作,中國銀監會鼓勵信托公司依法開展以救濟貧困、救助災民、扶助殘疾人,發展醫療衛生、環境保護,以及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體育事業等為目的的公益信托業務。”
應該說,公益信托確實在這方麵起到過巨大作用,這方麵最成功的是諾貝爾獎基金的運作,它保證了每年諾貝爾獎獎金的發放。下麵就來看看該基金是如何運作公益信托的。
諾貝爾(1833~1896)是瑞典著名化學家。他一生致力於炸藥的研究,因為發明硝化甘油炸藥等,被稱為“炸藥大王”。他不僅從事理論研究,而且還進行工業實踐,一生共獲得發明專利355項,在歐美等20個國家設立了100家左右的公司和工廠,積累了巨額財富。
1896年12月10日,諾貝爾在意大利逝世。在逝世前的一年,他就立下遺囑,要求把自己遺產中的大部分約920萬美元作為基金,把這筆基金每年所獲得的利息分成5份,分別用於設立物理、化學、生理與醫藥、文學、和平5種獎金,授予世界各國在這些領域對人類作出重大貢獻的人(1968年,瑞典中央銀行在建行300周年之際,又提供資金增設了諾貝爾經濟獎;1990年,諾貝爾的一位重侄孫克勞斯·諾貝爾,又捐資增設了諾貝爾地球獎。此外,日本科學技術基金、日本INAM0RI基金、瑞士的巴爾讚基金會也都向諾貝爾獎基金捐贈過巨額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