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工作的基本原理
1.指明目標原理
領導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使人們充分理解社會組織的目標和任務。這項工作越是有效,就越能使組織成員了解組織的目標,明確自己的職責,他們為實現組織目標作出的貢獻也就越大。同時也可相應地更好地滿足成員的個人需求。
2.協調目標原理
若個人目標與組織目標能夠協調一致,人們的行為就會趨向統一,從而能更加有效地實現組織目標。人們參加工作往往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某些需要,這些需要並不完全同組織目標相一致。領導者的職責就在於盡最大可能使個人與組織的利益協調一致,使個人目標與組織目標相輔相成,從而激發人們滿腔熱情、團結一致地為實現組織目標努力工作、多作貢獻。一個有成效的領導者,會十分注意利用個人的需要動機去實現集體目標,在闡明計劃和委派任務時,盡量協調個人與組織的目標,以使工作開展得更加順利。
3.命令一致性原理
領導者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下達的各種命令越是一致,人們在執行命令中發生的矛盾就會越小,領導者與被領導者雙方對最終成果的責任感也就越大。一般來說,人們隻有接受同一個上級的領導,才能最好地按領導的指示辦事。然而,有時為了提高一個組織或部門的全麵工作效率,需要多方麵指揮,並且按照管理寬度,一個領導者在完成一項工作任務時,會同時指揮幾個下屬,這就必須強調命令的一致性。要設法體現出所作的一切工作都是為了實現組織目標這一精神。不允許因為下級部門或個人的不同而不同,更不能朝令夕改,使下級部門或人員無所適從,造成工作秩序混亂,影響組織目標的實現,同時導致下屬心理上的不愉快、不滿意。
4.直接管理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