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社會規律,把握社會規律,這一切並不是最終的目的。在社會認識的基礎上,人們根據社會規律預料社會的發展趨勢和各項社會活動的效果,這就是社會預測。社會預測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並且在社會管理活動中起著不可缺少的作用。
一、社會預測的含義
在我們日常語言中,預見、預言等都與這裏所說的預測相關。預見是指在事物、情況產生以前人們對它們所作的推測或斷定。依據是否具有客觀規律,可分為科學的預見和非科學的預見。科學預見的基礎是對自然、社會和思維發展規律的正確認識,本章講的主要指科學預見。非科學預見包含直覺預見、日常預見和宗教的神啟。直覺預見的基礎是人的預感,日常預見的基礎是生活經驗,而神啟的基礎是迷信。
根據預見對象是否具有現存性,預見又可以分為預言和預測。一般說來,預言的對象是已經客觀存在、但在人們的經驗中還不知道的事物和情況;預測的對象則是當時還不存在、而將來有可能出現的事物和情況。我們這裏講的都是預測。
人們在科學的基礎上,借助於一定的技術手段,探索事物發展的趨勢,進而對事物的未來狀態作出概率判斷,就是科學預測;當人們把科學預測用於對社會發展趨勢的探索和對社會未來狀態的判斷時,就形成了科學的社會預測。
社會預測是十分必要的。古人曰:“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人的活動不同於動物的本能,具有目的性、計劃性,這裏的“目的”、“計劃”就含有超前預測活動對象以及自身活動後果的含義。人們在改造自然的同時也在改造著社會,在再生產出生產資料的同時也在再生產出社會關係。因此,人們的預測活動從一開始就包含了社會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