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發行債券是一種風險較高的行為。因為債券利率通常要高於銀行利率,而這就對企業構成了較高的成本壓力。如果企業發行債券後盈利狀況不良,不但會造成虧損,而且債券持有人也會麵臨損失的風險。
2.與銀行貸款相比,發行“集合債”的優點是:融資期限較長,可達三至五年,而銀行貸款一般隻能一年以內;流動性強,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上市交易,而銀行貸款沒有流動性。
3.債券發行規模、期限、品種,應該根據企業的資金需要量來確定。過多,會增加財務負擔;過少,則無法滿足融資需求。並且,發行債券後企業總的資產負債率不能超過50%,這是國際上公認的負債水平是否會導致企業發生財務危機的警戒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