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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項目融資

BOT項目融資,實際上屬於一種契約型直接投資方式。“BOT”是指“建設—運營—移交”,其中最具特色的是“移交”,這也是這種融資方式的主要特點。例如,目前我國所有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隻要涉及到收費項目,都是采取的這種項目融資方式,一下子就解決了資金問題。

BOT項目融資的原本含義是,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的協議為前提,即政府機構特許私人機構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項目,然後來管理和經營該設施,以償還債務、收回投資、賺取利潤。等到該特許期限結束後,私人機構再按照約定的價格把該設施移交給政府,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管理。經過幾百年的演變,現在的BOT項目融資類型已經多種多樣,但它們的共同特點是民營化、有特許經營期等。

由於BOT項目一般都是政府部門的,所以看起來這是為政府部門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解決項目資金問題;甚至這種融資方式還常用在國與國之間,至少也是大中型企業之間的,但具體到小微企業來說,同樣可以借鑒這種方式來解決資金融通問題。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在鄉下擁有一片山地,或一爿廠房,荒廢在那裏,就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吸引資金。城裏擁有幾十萬元自主創業資金的人很多,隻要你的地方交通便利,無論創辦茶園、電器加工廠還是農家樂休閑中心,都是很受這些城裏創業者歡迎的。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規定,項目創辦成功後多少年內雙方合作經營,對方所付出的投資,在合作經營期內,可以通過固定資產折舊和利潤分配方式全部收回;合作經營期滿,該項目的所有財產將無條件歸你所有。這樣,本來是一片荒廢的土地或廠房,就通過這種方式搞活了。

一般來說,由政府主導的BOT項目融資,政府會像自主投資那樣投入精力,並掌握自主權的。隻是因為運作這個項目的投資巨大,又不方便用財政預算或舉債投資,才會選擇這種融資方式。在大多數情況下,股本投資隻占總投資金額的1/4至1/3,其餘的都要靠項目融資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