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方流行一種比喻說,有人把企業當作“老婆”,別人不能碰,股權百分之百必須是自己的;有人把企業當作是“兒子”,別人也可以抱一抱,分一點股權;還有人把企業當作“豬”來養,養肥了就是為了賣錢的。不同的心態對控股權的理解和把握不一樣,從融資角度看,企業應當是“豬”。
2.許多小微企業是家族企業,並且剛剛進入第二代,所以不想讓外麵的人插手。在這種情況下,就不一定適合用股權出讓方式來融資。因為這會分散股權和管理權,與企業最初的發展戰略和長期發展目標不符。
3.無論你的企業是不是家族企業,或許都不能簡單地從出讓股權融資後是否還擁有控股權,來判斷這樁融資方案是否有必要。如果你的企業已經奄奄一息了,這時候出讓股權雖然會失去控股權,可是卻可能保留你的企業名號、管理團隊和核心競爭力,這可能就算是成功的,甚至是唯一的選擇。畢竟,沒有什麽比“能活著”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