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龐氏騙局

§§【拓展閱讀】 500幅書畫值500億嗎

俗話說,“藝無價”。也就是說,藝術隻有欣賞價值,不會產生實質性經濟價值。當然,作為藝術載體的藝術品還是有價的,否則無法達成交易。但藝術品的價格是通過市場來實現的,決不是幾個人關起門來“鑒定”一番就能下結論。得不到市場認可的價格是不切實際的,雖然藝術品的價格同樣需要由後來者以更高的價格交易來證明。

新疆首富孫某某收藏有500幅近代名家書畫,其中200幅準備分三批注入新疆廣匯集團所屬廣匯藝術館,一家今後將作為該書畫收藏基金化運作的平台。“粗略估計,200幅書畫價值200億元。”他的第一批70幅書畫評估成35億元注入廣匯集團,發行了總價45億元的4次中短期債券短期融資。據說,所有500幅書畫共可評估成500億元金融資產。

舉個通俗的例子就是:兄弟倆在村裏玩遊戲,哥哥說你輸了500億,於是弟弟到他家自留地裏去撿了500塊石頭抵押給了哥哥。如果就到此為止,兄弟倆未免童心未泯,很有趣。可是沒想到,哥哥真的去請盲人評估事務所的一幫盲人來評估這些石頭的價值。他們聽了哥哥敲打石頭的聲音,就一致評定這些都是傳說中的玉石,並推出一紙鑒定,說這500塊石頭就值500億元金融資產,最終注入了哥哥的上市公司。

接下來這兄弟倆就大發了:哥哥的上市公司平白無故地就增加了500億元“優質”資產,股價一路上揚;弟弟家的這塊自留地自然也是價值連城,因為除了已經挖出的這500億元石頭,還有許多石頭埋在那裏。不用說,村上其他農民的石頭比他家更多。這樣,許多亂象就出現了:隨便從地上搬起一塊石頭,就可以去鄰村買到幾百輛進口轎車、幾十套商品房,買下鄰村裏那些沒有石頭的一切。

專家指出,其實,我國藝術品市場上的龐氏騙局特征具有某種普遍性:書畫投資者A需要欺騙新的投資者B用更高的價格買下該書畫才能獲利,而B也需要欺騙之後的投資者C用更高的價格買走書畫才能獲利。這樣一個個騙下去,就形成了所謂的“藝術品市場”;一旦沒有新的投資者接盤,騙局就要破滅。更可笑的是,有時候隻有A和B兩個炒家自己買來買去甚至一個人自買自賣來確定該書畫價格。說句不好聽的話,這就像法律由罪犯自己來製定一樣荒謬。如果這種情況下製定的價格能夠評估成金融資產注入集團,不但嚴重違背基本常識,而且還會涉嫌巨額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