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麵提到,進入信息時代後,龐氏騙局正在出現標的物虛擬化、電子化發展趨勢。
例如,披著電子商務、網絡技術等外衣,標的物從過去的保健品、化妝品、古錢幣、日常生活用品等實物形態,更多地采用虛擬網店、虛擬貨幣、網絡任務、廣告軟件、電子積分、消費返利、消費養老、養生排毒、國外旅遊、未上市股權等,真真假假、混淆視聽,蒙蔽不明真相的參與者;同時,伴隨以高額提成,滿足部分參與者急功近利、“過把癮就死”的心理特征,誘使他們不斷發展下線。
再如,與以前主要依靠線下實體店、線下發展下線麵對麵收款不同,現在更多的資金會采用轉賬如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網上銀行、微信、支付寶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資金交易更為簡單、速度更快、隱蔽性更強;線下活動大大減少,可是其膨脹速度卻極快,輻射範圍更廣,可以遍及全球所有華人地區;通過網上銀行或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速返利,或以企業網站的電子積分進行結算,也更為隱秘,給事後稽核和執法檢查帶來困難。資金到賬後頃刻之間就會分散到成百上千個私人賬戶中去,其中相當部分被轉移至境外,案發後能追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