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個人情社會,人與人之間更強調“關係”、更相信“關係”,所以龐氏騙局也更容易在有“關係”和“關係好”的熟人之間進行,從而引發“殺熟”詐騙行為。更由於在熟人麵前容易放鬆警惕,麵對許多粗鄙不堪的詐騙漏洞也會渾然不知,最終造成損失。
舉例說,深圳的王某通過其姐夫認識了陳某。王某聲稱,他從事期貨投資年利潤可達百分之二三十,至少也能保本。其姐父則向認識多年的朋友陳某口頭保證,說,王某做事很穩妥、不會出事。就這樣,陳某對麵前這位老朋友毫不懷疑,投資給王某代理期貨交易。之後,王某每個月都會給陳某一張“期貨交易結算報告”,上麵顯示收益豐厚,於是陳某不斷加大投入,累計投入330萬元,後因急用取回50萬元。再後來,陳某因為生意周轉需要決定討回剩餘資金,這時候王某開始躲躲閃閃了,於是陳某去交易清單中載明的中航期貨交易有限公司查詢,這才發現王某提供的清單是假的,上麵的公章也是偽造的。
而實際上呢,王某對外自稱“深圳五大期貨操盤手之一”,正是通過熟人到處拉錢,並且隻接受熟人和朋友的投資。開始時還會簽訂一份投資協議,到後來就因為彼此都是熟人,什麽手續都省了。
警方查明,王某在前後9年中一共收取周圍幾十名熟人合計1247萬元款項,其中有285萬元真正投資於期貨並最終全部虧損,644萬元下落不明,其餘資金被他揮霍一空,個人生活十分奢侈。為騙取信任,王某私刻期貨公司公章,偽造用戶期貨交易結算報告,然後用之後參與者的投資款去返回之前參與者的所謂盈利和借款,誘騙更多的人出資給他。
可以說,這是典型的殺熟行為。一方麵,參與者根本不懂期貨投資常識,否則就會知道個人投資股指期貨和商品期貨都必須親自到期貨交易所營業部開戶,而且要電腦拍照留底,不可能由別人代理開戶了;另一方麵,更在於隻有熟人才敢把巨額投資交給對方打理,從而放鬆警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