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會又叫互助合作會,是一種流行於江浙閩等地的傳統融資方式。可是在它背後,更多地被充當非法集資工具,露出龐氏騙局的背影。尤其是當參加標會的人數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開標周期越來越短,許多人都拉著親朋好友一起加入時,也就意味著它已經到了麵臨崩潰的地步。
每次舉行標會時,會主(標會發起人,也稱“會頭”)會約定本次標會的本金規模;如果標會每月開標一次,參與標會的總人數就是標會應該還款的總月數。
以萬元標會為例,如果標會規模是50人,那麽還款周期就是50個月。第一個月的第1次聚會投標,按規則,理所當然是會主得標,所有會腳(標會參與者)每人都繳1萬元,這樣會主一共可得49萬元。等到第二個月舉行的第2次聚會投標時,49個會腳就需要競標了,即各自把利率寫在紙上,然後一起開標,誰開的利率最高誰得標。如果A出的利率最高,為20%,那麽會主會拿出1萬元,其他48個會腳每人繳1×(1-20%)=0.8萬元,這樣A一共可以借得資金1+48×0.8=39.4萬元。從此以後,A就失去了投票權利,每個月都要拿出1萬元出來繳給下一個得標人。以此類推,最後一個人將會獲得前麵49個人每人都必須繳的1萬元,也就是說一次性得標49萬元,標會至此結束。
一位做服裝生意的夏某說,他每次參加標會都不願意得標,希望自己能成為最後那個人,而這也是許多人的共同想法。舉例說,如果一個月開一次標,每次1萬元,50個會員,那麽每次開標(每月)都能拿到兩三千元不等的利息;按每次2500元計算,他隻要出資(1+0.75×48)=37萬元就可以在50個月內獲得0.25×48=12萬元收益,收益率超過32%。在同一個標會裏,後麵中標的會腳通過這種方式賺取之前中標會腳支付的利息(稱為“以會養會”),而其實質恰好是拆東牆補西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