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龐氏騙局

§§產品和股權一起賣

所謂股權,是指投資者向合夥企業或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這裏包含這樣幾層含義:一是你要有資金投入,並且這種投入明確是投資,而不是購買商品或借款;二是你投資的對象是合夥企業或企業法人;三是你隻有投資該企業才能享有相應股權。這裏的重點是第二點,這兩種投資對象會導致相對應的兩種股權:如果你是向合夥企業投資,你需要承擔無限責任;如果是向法人企業投資,則隻需承擔出資額為限的民事責任。

龐氏騙局用股權來釣魚,這樣的企業通常是非上市公司,甚至還剛剛處於草創階段,離將來是不是能上市根本就是“八”字還沒有一撇。所以,這種非上市公司的股權稱為虛擬股,主要是指一種利益分享機製,並不涉及到真實股權變動的工商登記變更。做局者正是利用這一點,更利用投資者對有關股權知識的不了解、不熟悉來畫大餅。尤其是2011年股權眾籌概念進入我國後,更喜歡利用這一概念來愚弄參與者。

例如,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期間,600多名上海、黑龍江、山西、重慶等地的投資者認購了上海中醬封壇酒產品,總額超過2億元。

雙方在簽訂的“酩樽匯封壇酒認購及托管服務合同”上寫著,投資者要先購買7萬元的禮品酒成為會員,然後認購10萬元一份的封壇酒作為原始股權;上海中醬承諾在將來公司上市後轉換為相應股份,或者在合同滿1年至3年的有效期內,以不超過購買價格的12%進行溢價回購。

在2014年4月上海中醬戰略合作協議儀式上,有關地方政府領導和中央媒體主持人等頻頻站台,但直到10月承諾的上市日期到來,並沒有看到公司作為“全國首家酒業綜合商務平台”在資本市場首秀;尤其是2014年12月才簽約入股上海中醬的東方匯富,更在2015年9月就悄然退出等,開始讓許多投資者感到不安。原本板上釘釘的上市日期過去一年了還沒有兌現,一些投資者提出要求撤回資金,但公司表示這些錢已經投入到項目中去,要想撤資必須等到公司上市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