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地方政府均有“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這樣一個臨時性機構(通常設在政府金融辦公室);而國務院早在2007年2月就批準成立了“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具體負責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該機構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牽頭,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林業局、國務院法製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組成;同時,邀請中共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8個部門和單位參加。
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以及各級政府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在打擊非法集資活動方麵,在法規建設、監測預警、性質認定、處理善後、匯總匯報、宣傳教育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它主要是協調,並不具備執法權;同時,由於各類非法集資和龐氏騙局不但呈加速蔓延態勢,而且是全國性甚至全球性的,這對地方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來說就力不從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