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生數據的真相

24 重大自然災害發生率:水火無情

2010年上半年,我國自然災害以洪澇、幹旱、低溫冷凍和雪災、地震、風雹、山體滑坡及泥石流為主。經核定,上半年全國自然災害受災人口2.5億人(次),因災死亡3514人,失蹤486人,緊急轉移安置人口644萬人(次);農作物受災麵積2029.4萬公頃,其中絕收麵積304.6萬公頃;倒塌房屋90.7萬間,損壞房屋301.4萬間;因災直接經濟損失2113.9億元。

——摘自某公開報道

我國是全球少數幾個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多發國家之一。從公元前206年到1949年的2155年間,我國共發生重大旱災1056次,差不多兩年一次;重大水災1092次,也是差不多兩年一次 1。當然,由於我國地域遼闊、地形複雜,所以重大旱災和重大水災有可能會發生在同一年。

有鑒於此,當讀者經常在媒體上讀到有關自然災害的報道和相關數據時,總會看到前麵往往冠有“重大”或“特大”字眼。請不要以為隻有“重大”或“特大”自然災害才能報道,或者這些新聞報道是在“誇大其詞”“危言聳聽”。隻有當讀者搞清自然災害的範圍及其災情等級劃分,才能加以正確把握。

首先看什麽是自然災害。

所謂災害是指危害動植物的各種事件,而自然災害當然就是以自然變異為主因的災害,即自然環境中對人類生命安全和財產構成危害的自然變異和極端事件,或者說是對自然生態環境、人居環境和人類及其生命財產造成破壞和危害的自然現象。通俗地說,自然災害是指自然界發生的異常現象給人類造成了災難。

了解了上述各種常見的自然災害後,接下來看它們的等級劃分。

根據2006年1月8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我國的自然災害主要分為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森林草原火災7大類。而根據2008年1月18日發布的《國家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其中特別重大和重大自然災害的衡量標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