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股票也可能不利於股東
例如10年固定價格的股票期權(誰不願意要呢?)。假設“停滯公司”的CEO“無用先生”接受了這樣一批期權,比如給予他相當於公司1%的股票期權,那麽,他獲取個人利益的方法就會顯而易見——他肯定不會支付任何紅利,而是保留公司所有收益來回購股票。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提醒的關注點】
巴菲特認為,閱讀財務年報時有必要關注該公司回購股票對股東利益的影響。回購股票雖然是一件好事,但卻不能一概而論。有時候回購股票也會不利於公司、不利於股東利益,而隻利於某些特定關係的。關於這方麵,他看得可多了。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2005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大多數美國上市公司管理層的酬薪與經營業績並不匹配,將來也不會出現什麽太大變化,這就像在玩牌時做牌一樣是事先安排好的,完全不利於投資者(股東)。例如這些高層管理人員擁有的10年固定價格的股票期權,就是其中之一。10年間的股票價格都不變,並且又是不需要付出成本就能得到的,這樣的好處誰不要呢?
假如說這樣一批期權出現在一家經營業績多年停滯不前的公司首席執行官“無用先生”身上,例如比重是1%,那麽這時候他就會采取一種非常有利於他獲取個人利益的方式:不給公司股東支付任何紅利,而是用所有利潤來回購股票,股票回購越多對他就越有利。
具體說就是,因為這是一家“停滯公司”,所以公司業績在發行期權後的10年間並沒有什麽增長。可是由於該公司不斷回購股票,從而使得公司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越來越少,這樣,這位“無用先生”原來手中握有的股票期權在流通股中所占比重就會相應提高,他個人就可以從中獲得極其豐厚的報酬了,而這種豐厚報酬實際上侵占了所有股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