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巴菲特這樣讀年報

關注留存收益的盈利能力

關注留存收益的盈利能力

我們並不反對旗下百分之百持有的子公司將所賺取的盈餘繼續保留在賬上,如果他們可以再利用這些資金創造更好的投資報酬。同樣地,對於其它持有少數股權的被投資公司,如果他們可以好好地運用這些資金,創造更好的報酬,我們何樂而不為呢(這樣的前提,也意味著如果某些產業並不需要投入太多的資金或是管理階層過去有將資金浪擲在低投資報酬率的記錄的話,那麽盈餘就應該分還給股東或是拿來買回庫藏股,這是現有資金運用最好的選擇)?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提醒的關注點】

巴菲特認為,閱讀財務年報時有必要關注上市公司回購股票與其留存收益的盈利能力。如果留存收益的盈利能力高,就不用回購股票;隻有當留存收益的盈利能力較低時,回購股票才可能是合理的。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78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當年伯克希爾公司持有的安可保險公司股份一共應該分配到的紅利約為610萬美元,但最終反映在伯克希爾公司財務年報上的數據隻是實際收到部分,約占總利潤的18%。其餘部分因為沒有分配,所以並不包括在伯克希爾公司的財務年報中,但即使如此,這些未分配利潤仍然可以為伯克希爾公司股東創造更多價值。

從這一點上看,伯克希爾公司並不反對旗下子公司,包括百分之百控股的子公司和隻是持有少數股權的被投資公司,把所賺到的利潤繼續留在賬麵上不分配,關鍵是它們要好好運用這些資金。換句話說,如果某些產業並不需要投入太多資金,或者公司管理層過去有把資金浪費在投資回報率低的項目上的話,這時候的利潤就應該用來分給股東或者回購股票,這才是資金使用的最好選擇。

巴菲特的觀點在這裏說得很明白,那就是:如果某上市公司所賺的錢留在賬麵上能夠比分配給股東所賺的錢更多,那麽這時候的利潤就不應該分掉;相反,如果該上市公司所賺的錢繼續用於再投資,可是從中得到的回報率還不如分配給股東自己賺錢或不如回購股票來得合算,這時候就應該用來分配或回購股票。無論這種利潤是否分配,在當時來看對公司股東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