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胖不瘦的李嫂是“**”以後進廠的,說起來工齡也不短了。她愛這個廠子嗎?
每天,她早起做飯,打發丈夫上班、孩子上學,把家裏收拾一遍之後才一路小跑著去工廠上班。尤其家裏那不該扔掉的瓶瓶罐罐和皮頭兒、布片兒什麽的,她都不厭其煩地拾起來,放到棚子裏。
“攢多了賣個毛兒八分的,也能湊合著打個醬油、醋。”她這樣念叨著。有時走在路上見到玻璃瓶子什麽的,就更舍不得丟開不撿了。
也許習慣了,在廠子裏看到紮進土地裏的釘頭兒、鐵片兒,她也總要彎腰撿起來,放在她自己的工具箱下麵,天長日久越攢就越多了。
“拿回家去嗎?可這是公家院兒裏的東西呀。”她這樣想著,於是就很自覺地一點都不往自家拿。
廠子大門口光榮榜上的大照片兒裏雖然沒有她,但她熟悉那些人。
“那都是些幹大事情的人,誰像我隻會撿些小玩意兒。可這也是為公呀!”她有時也模模糊糊地這樣想一下。
天長日久,她撿到的邊角廢料車間裏堆不下了,班組長就幫她用車拉到廢品收購站。沒成想,竟賣了300多塊錢。
300多塊,在當時可不是個小數目,相當於李嫂好幾個月的工資呢。於是,這個蔫不幾兒的李嫂一下子成了廠裏的“英雄”。年末評比時,同車間的姐妹們都舉手投她的票,連那個總愛叫她“撿破爛兒的”的毛頭小夥子也向她豎起了大拇指。
她自己也沒想到,一夜之間,她那其貌不揚的大照片兒竟然也擠進了“光榮榜”,表彰大會上還獎勵給她50塊錢。
晚上,丈夫和孩子都誇她,她在家裏、在街坊鄰居裏的地位似乎也跟著提高了一截。
打那以後,她整天像過年一樣心裏樂嗬嗬的,臉上也有了笑模樣。劉媽誇她:
“給廠子撿了300多塊錢,換了個勞模當,值。趕明個兒準能給你漲一級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