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投資任何股票之前,投資者都應該首先問自己以下三個個人問題:①我有一套房子嗎?②我未來需要用錢嗎?③我具備股票投資成功所必需的個人素質嗎?投資於股票是好是壞,更多的是取決於投資者對於以上三個問題如何回答。
——彼得·林奇
【彼得·林奇實戰經驗】
投資者是否具有相應的選股決策權,職責和權限能否相當,事關重大。
1981年,彼得·林奇購買的股票主要有Pep Boys公司、七棵橡樹公司、Chart House公司、得力信用公司、庫伯輪胎公司等。他分析說,這些股票的共同點都是:資產負債表非常穩健、發展前景良好,可是其他絕大多數同行都不敢買,這才使得他“有機可乘”。
為什麽其他同行都不敢買這些股票呢?原來,麥哲倫基金實行的是獨立思考、基金經理完全負責的做法;而在其他同行中,基本上是分析師推薦股票、基金經理選股的做法。
這種差異,會導致一個隻關心怎樣才能保住自己飯碗的基金經理,總是傾向於購買被大家普遍認同的大公司的股票,最典型的如IBM公司等等;而像七棵橡樹公司這種並不被市場看好的小公司,絕對不敢買,否則基金經理個人會冒極大風險。
彼得·林奇認為,如果一個人總是擔心上司會對你的工作有什麽看法,你就不適合於做一個機構投資人士。而現在的問題是,在許多投資機構中就存在著這種製度:一方麵,每個人都在前麵監督著他的下屬如何如何;另一方麵,他的上司又在後麵監督著他如何如何。
初看起來,這種層層監督製度好像無懈可擊,可實際上,這是一種非常愚蠢、低效的工作模式。
因為當一個人知道自己背後有人在監督他一舉一動、並且根據工作結果大放厥詞時,就會從內心深處懷疑自己是否具備這樣的工作能力。否則,為什麽還要遭人監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