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分國家和地區社會管理經驗啟示

§第三節 美、日中小企業的政策比較

美、日兩國之所以重視小企業發展是因為小企業提供就業機會的不可替代作用和大企業無法比擬的企業家精神、創新精神、靈活的運營機製。文章通過對美國、日本的小企業政策進行比較,試圖對我國的小企業政策提出自己的看法:我們應當製定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優惠政策。政府應當製定和采取各種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對小企業支持應重點著眼於提升產業層次,發展高科技產業和清潔技術上,這主要有:建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提供稅收優惠政策;製定針對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積極發展風險投資,拓寬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融資渠道等等。為小企業的發展創造政策環境、法製環境、市場環境、人才環境和輿論環境。

一、美、日對小企業的定義

在美國小企業的定義由小企業管理局(簡稱SBA)規定:製造業雇員不超過500人,年銷售額在8萬美元以下。小企業在美國經濟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根據SBA的統計數據,1990年,美國小企業創造了39%的國民生產總值和52%的企業銷售收入。小企業的就業人數體現了美國小企業的重要地位。1993年,小企業的數量為2150萬個,就業人數占全部就業人數的54%。從1981年至1988年間,小企業創造了45%的新增就業。但小企業在美國經濟中的其他經濟指標卻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如1958年至1977年間,小企業創造的增加值從占全部企業的52%下降至47%。同一期間,小企業的營業收入從占全部企業的52%猛降至29%。銷售收入則從1958年的57%下降至1982年的50%,到1990年才恢複到52%。

與美國不同,日本小企業有明確的定義,通產省(MITI)規定雇員不超過300人的企業為中小企業,並且根據雇員人數和資本額明確了在各個行業劃分中小企業的標準。在戰後的日本,小企業同樣在經濟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據MITI1995的統計數據,在製造業中,小企業的銷售收入占全部企業的52%,增加值的57%;在流通領域,小企業占全部批發額的60%,零售額的78%。並且小企業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日本小企業就業人數占全部就業人數的80%。在所有產業中,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小企業就業人數占行業就業人數比例最高,而製造業和批發零售業的就業人數的絕對額最多,1994年,這兩個行業的小企業提供了2300萬個就業機會,占全部小企業提供就業機會的56%。進入90年代後,由於麵臨自1973年石油危機以來最嚴重的經濟衰退,以及日元的升值和不動產價值的下降,造成了日本國內需求增長的停滯,小企業的就業人數有所下降。如在製造業,在1991年至1994年期間,小企業就業人數出現了自70年代以來的首次下降,但在1994年小企業仍創造了4100萬個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