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千裏迢迢外出打工,為的就是能多賺幾個錢養家糊口。遇到工資太低,他們還能自我估摸著幹不幹;如果還要欠薪,那就不是他們能控製的了。調查表明,發生在農民工身上的勞動糾紛和不和諧,70%都是由於收入而引發的。
據河北省農村調查隊對千戶農民家庭的問卷調查,目前農民工最關心和最想解決的問題包括4個方麵,其中首當其衝的就是工資報酬和兌現情況,占91.2% 1。來自勞務輸出大省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消息說,湖南省的“農民工流向不再集中於珠江三角洲地區,而是哪裏的工資更高、更有保障,農民工就往哪裏跑,薪水和就業環境成為農民工流動的風向標。” 2
應該說,這些都是可喜現象。這表明,農民工進城務工更理性了,在爭取勞動報酬權利方麵已經有了一定話語權。
提高並保障農民工收入,主要從以下4個方麵著手:
攻克難關,多管齊下清理欠薪
幫助農民工討還工資,是各級政府部門的應盡職責。農民工欠薪問題很複雜,有的存在爭議,有的沒有合同,有的年代久遠,但毋庸置疑,解決這一問題不僅是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和諧經濟、和諧社會的現實要求。因此,應當多管齊下解決這一問題。
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
農民工工資清欠問題曆來是個老大難。舊的清欠雖然已經基本結束,可是新的問題還會層出不窮,這主要集中在以下3方麵:
一是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絕大多數已經超過投訴時效。按照有關規定,拖欠時間超過2年,有關部門就可以不接受投訴,可事實上超過2年投訴時效的案件比比皆是,這給調查、處理帶來了非常大的麻煩。不是包工頭找不到了,就是連用工單位都已經撤銷了。
二是許多農民工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時,不要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是連一張欠條字據都沒有。一些用工單位尤其是建築業,根本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不明確。有的農民工甚至連幫誰幹活都不是很清楚,最終要想領到工資就更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