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探討對外直接投資,首先看什麽是對外直接投資。
所謂對外直接投資,英文叫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簡稱FDI),是指企業通過跨國經營方式形成國際資本轉移。
一般認為,對外直接投資的目的是取得國外企業經營管理控製權,方式包括輸出資本、設備、技術和管理經驗等。
對外直接投資的主要形式是跨國公司。在過去,跨國公司投資主要發生在發達國家之間,尤其是日本、美國和歐盟。隨著我國經濟迅速崛起,配合外匯儲備的有效使用,今後應當大力發展跨國公司,在這方麵盡快跟上去。這就是說,拓展對外直接投資渠道,提高投資效率,不僅僅是為分散美元投資風險,更應該把它提高到國家戰略高度來認識。否則,依然像過去那樣把大量的外匯儲備用於購買美國國債,任憑美元貶值衝擊我國經濟,就不啻於“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了。
那麽,怎樣才能進一步拓展對外直接投資渠道呢?最主要的是以下幾種途徑[1]:
一是鼓勵企業在海外利用當地資源、開拓當地市場。
這樣,由於投資和收益都用所在國貨幣結算,實際上就能減少美元匯入,降低美元資產儲備了。與此同時,我國經濟總量並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相反還能增強我國對全球實物資產的控製力,比直接擁有一大批紙幣實在得多。
尤其是,目前我國的一些傳統加工產業市場已基本飽和,貿易順差今後必然要下降。通過這種對外直接投資,能夠較好地避開國外對我國產品設置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帶動我國國內原材料、輔助材料、半成品和配套設備出口,既能減少我國產品出口盲目性,又能提高產品附加值。
更不用說,通過有針對性地投資國外的資源性行業,會有效利用當地資源彌補我國國內資源短缺,實現互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