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金融衍生產品,首先得弄清楚它的概念,因為絕大多數中國讀者對這個概念是非常陌生的。
所謂衍生產品,是英文Derivatives的中文意譯,原意是派生物、衍生物的意思。金融衍生產品是指從原生資產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它們的共同特點是保證金交易,也就是說,隻要支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就可以進行全額交易。正因如此,才說金融衍生產品是具有杠杆效應的;保證金比率越低,杠杆效應就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金融衍生產品根據產品形態分類,一般分為遠期合約、期貨合約、期權交易、掉期合約四大類;根據原生資產分類,一般分為股票、利率、匯率、商品四大類;根據交易方法分類,一般分為場內交易(交易所交易)、場外交易(櫃台交易)兩大類。
由於許多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並沒有相應科目來表示,所以稱為資產負債表外交易,簡稱表外交易。
金融衍生產品的基本功能是轉移和分散風險,其次是發現價格、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本世紀初,美國股市嚴重縮水、安然事件、“9·11”事件等產生的危機,都是主要依靠美國發達的金融衍生產品市場順利度過的。
既然這樣,金融衍生產品現在又為什麽成了金融海嘯的罪魁禍首了呢?原來,它雖然能夠轉移、分散風險,卻不能消除風險;而且,如果濫用金融衍生產品,還會導致嚴重後果。
這方麵最經典的一個反麵案例是,具有233年曆史的英國巴林銀行被迫於1995年初倒閉,就是因為它在新加坡的一位期貨經理違規進行股指期貨、外匯債券等投機交易,虧損14億美元導致的。
要知道,當時巴林銀行的資本和儲備金合計也隻有8.6億美元,出現了14億美元的虧損,倒閉是它的唯一選擇。
為了更好地說明這個問題,下麵從金融衍生產品的基本功能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