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嘯勢如破竹,讓大多數人財富縮水、不少人就業困難,甚至還有部分人會被迫“裸捐”(除了個人的簡單生活開支,其它一切都捐獻出去),一無所有。所以,麵對金融海嘯首先要保存實力,至少不被“裸捐”出去,這樣才談得上有下一步的理財和投資。
回顧曆史上發生的每一次金融危機,都有無數投資者被深套,從而成為赤貧者。正可謂:“辛辛苦苦多少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現代金融史上第一次投機泡沫當數1637年發生在荷蘭的鬱金香熱。當時的鬱金香還長在地裏時價格就上漲了幾百幾千倍,一棵鬱金香的價格相當於熟練工人年收入2倍。泡沫破滅後,無數人傾家**產。
第二次泡沫是1720年發生在英國的南海公司泡沫。當時該公司采用接受投資者分期付款買新股的方式發行股票,由於股票供不應求,股票價格從每股129英鎊漲到1000英鎊以上。後來英國國會通過了《反金融詐騙和投機法》(民間俗稱“泡沫法”,今天的“泡沫”一詞由此而來),政府官員和內幕人士利用內幕大肆拋售,股價最終跌回124英鎊。
第三次泡沫是1837年發生在美國的銀行業收縮。經濟恐慌導致儲戶到銀行擠兌,而銀行缺乏足夠的貴金屬無法兌現貨幣,隻好一再拖延,結果引發更大的恐慌,導致經濟蕭條一直持續到1843年。
第四次泡沫是1907年發生在美國的銀行危機。當時紐約有一半銀行貸款被信托投資公司抵押在風險極高的股票和債券上,導致整個金融市場陷入極度投機狀態。
第五次泡沫是1929年12月24日爆發的“黑色星期四”,美國股市兩個半月內暴跌50%,上市公司80%以上赤字(其中20%破產),成千上萬的美國人眼睜睜看著一生的積蓄在幾天內煙消雲散。
第六次泡沫是1987年10月19日發生在美國的“黑色星期一”,全球股市在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的帶頭暴跌下全麵下瀉,從而引發了20世紀80年代末的經濟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