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指的城市垃圾,是指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商業垃圾、市政維護和管理中產生的垃圾,不包括工廠排出的工業固體廢物。
城市垃圾問題與循環經濟密切相關。循環經濟理所當然包括城市垃圾的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19世紀以來的工業發展,導致世界性人口迅速集中、城市規模不斷擴大,由此造成的城市垃圾處理問題也日益突出,結果導致我國目前有2/3的城市被垃圾山包圍著。
我國的城市垃圾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麵:
城市垃圾,影響環境影響健康
垃圾的危害眾所周知,總的可以歸納為影響環境、影響健康兩大類。正因如此,它才如此遭人嫉恨。“垃圾”,也成為罵人的一句髒話。
占用大量土地
雖然各地環境衛生部門在選擇垃圾堆放地點時,都會有規劃地指定垃圾堆放在郊區的山邊、低窪地、荒地、專門的垃圾填埋場。然而,由於垃圾總量越來越大,垃圾堆放占用的土地麵積也在逐漸擴大,浪費了許多土地資源。
在上海市區1260平方公裏的範圍內,50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堆近2000個,占地麵積達7889畝。在北京市,1983年航空遙感解譯發現50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堆有4700多個,這一數字後來每年有增無減。經初步調查,全國已有2/3的城市被垃圾環帶包圍,嚴重影響了城市建設和城市環境。由於垃圾填埋和堆放占用的土地麵積越來越大,有的城市甚至發展到已經沒有合適的地方堆放垃圾的地步 2。
潛在汙染水源
垃圾堆放地點如果不經過嚴格選擇和科學論證,往往會成為水體汙染的潛在因素。
例如,一些城市和地方將垃圾堆放在河流岸邊、山區河流的源頭,一遇上發水,垃圾就會被衝到河中,使河水受到汙染;有的將垃圾堆放在地下水補給區,在雨水的長期淋濾作用下,垃圾中有害、有毒物質隨雨水向地下滲透,使得地下水受到嚴重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