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彩民承認與否,雖然他們的買彩行為其最終結果都是為國家的福利事業、體育事業作出了一份貢獻,但其最初的主觀動機中卻包含了,甚至完全是一種對一夜暴富的心理渴求。關於這一點,以前勇於承認的人並不太多。但不管承認也好,不承認也好,這都無可非議。因為對你來講,得獎,僅僅是你敢於進行風險投資的一種理想回報。
通過對彩民進行調查分析,就會發現這樣一種有趣現象,一方麵,大家都認為,一個打工者或俗稱工薪階層,光靠薪金一輩子都發不了“財”;另一方麵,買彩票的還基本上就是中低收入階層。這不但說明了一個“窮人幫窮人”的千古真理,而且正好證實了這些人最希望通過摸彩中獎來改變自己一生的命運。雖然說,這在世界範圍內也是一種普遍現象,但還是反映了“窮則思變”的心理狀態。同樣有調查報告表明,總體而言,發行彩票是對參與買彩票的彩民(主要是中低收入者)經濟上的一種剝奪,但卻沒有哪一個具體的彩民會這樣俯首聽命甘拜下風,否則他就不在彩民之列了。這就是彩市現狀。
美國勞工部曾經有過一個統計資料,發現在100位今天還是25歲的年輕人中,當他們在65歲退休時,隻有1人富裕,4人能經濟獨立,5人需要繼續工作以維持生活,12人因企業破產而提前失業,29人已經死亡。剩下49人在依靠退休金、社會福利或親友的資助度過晚年。由此,他們得出的結論是,必須力求趁年輕時多多取得收人,以保障日後的生活,而且收人愈高,積蓄愈足容易。假如某人的年收入是2萬元,那麽,他與年收入為10萬元的人相比,收入10萬元者做1年,他卻要做17年!人生有幾個17年呢?
對比的結果隻有一點結論:要趕快提高收入、急起直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