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農不穩,無工不富,無商不活。農業、農村、農民,曆來是我國社會基礎。因為穩定壓倒一切。“啊,父老鄉親,父老鄉親,樹高千尺也忘不了根!”這根,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根,也是和諧經濟的根。
【案例】
世界銀行開發署(UNDP)2005年公布的報告披露,截止2004年末,按國際通行標準 1測算,我國貧困人口規模為1.7億人,其中絕大部分是農民。
資料表明,1988年我國農民人均收入545元。按當時匯率1美元兌換2.8元人民幣折算,不到200美元。當時我國政府確定的貧困人口標準是年收入200元人民幣(牧區300元人民幣),按此標準測算,全國貧困人口約1億人。
在農村,1985年後的經濟和政治改革一直停滯不前,從那以後農民收入就開始下降。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2001年發布的《“九五”期間中國農民收入狀況實證分析》表明,整個“九五”(1995~2000年)期間,我國農民從事種植業和林業的年均收入分別下降6.21%和1.08%。並且,這一趨勢直到“十五”期末還沒有受到遏製。按照這種趨勢,迄今為止,農村貧困人口至少應在1億人以上。
隨著這幾年農村城市化進程迅速發展,土地被大量侵占,失地農民被迫湧入城市當農民工,可是他們得到的是什麽呢?
2003年的統計資料表明,當年全國有1億農民進城當農民工,而當年的農民工欠薪總額達3300億元人民幣。如果按每個農民工年收入5000元測算,意味著他們平均每人實際上隻拿到1700元人民幣。
要知道,即使這些錢他們一分不花(實際上當然不可能),要維持全家4口人一年的生活消費,平均每人每天也隻有1.16元(請注意,這僅僅是收入,不是消費),能不貧困嗎?!
千萬別以為這些貧困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比重不大。對於他們來說,這可是100%的赤貧。當一個人活在世上吃不飽肚子時,也就意味著沒有任何尊嚴可言;而沒有尊嚴,什麽“和諧”都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