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我國一直是農業大國。所以,每年中央1號文件都是關於“三農問題”的,這一點也不奇怪。
所謂“三農”,是指農業、農村、農民;三農問題,具體地是指農民苦、農村窮、農業落後的現狀。這是我國最大的國情。由於我國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60%~70%,所以無論哪項重大政策出台,都繞不開三農問題。討論和研究和諧經濟,同樣應當從三農問題開始。
三農問題的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4方麵:
農業稅費,不確定因素太多太多
隻要一走進農村、一和農民打交道,話題就自然離不開農業稅,以及各種提留、費用。對於不了解農村的人來說,僅僅顧名思義,根本無法了解農業稅費現狀,甚至還可能會幼稚地說,“農民嘛,當然應該納稅的。”殊不知,這稅和那稅、那費有著天壤之別。目前農業稅雖然已經取消 2,可是了解三農問題,仍然必須從這裏開始。
農業稅本身的不確定和不合理
農業稅被取消,說明它本身就是不合理的,這種不合理表現在:
①稅費項目不確定
無論是農業稅、農業特產稅還是“三提五統”等,不但項目不確定,而且連它們的性質究竟是什麽也無法確定。每當談起這個問題,大家都隻是籠而統之地稱之為“頭稅、二稅、三稅”,形象地概括為“頭稅重,二稅輕,三稅是個無底洞。”
②稅費標準不確定
廢止前的農業稅率,將近50年一貫製。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製早已被市場經濟體製取而代之,兩者背景截然不同,可見這種稅率根本就沒有合理性可言。
尤其是其中的提留統籌。雖然1992年製定的《農民負擔條例》規定,農民負擔不能超過上年人均純收入的5%。可是,既然有了“不能超過”,於是各地就自覺不自覺地往這5%上靠。更不用說,執行三提五統的依據是什麽?是人、是地、還是人地結合,誰也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