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問題的存在,對和諧經濟提出了挑戰。因為無論地區還是個人,初始條件、資源稟賦、能力智力方麵的差異,必將造成市場經濟下的不同競爭力。在這方麵,農民、農村、農業都很薄弱。
隨著市場機製不斷完善和發展,通過市場集聚社會財富的能力,會越來越向市場競爭力優勢者集中。市場越是成熟,就越會導致社會財富分配不公。更不用說,社會轉型期的市場製度不合理、政府職能不明確,更容易造成財富分配向少數人和少數地區集中現象。
對照和諧經濟的要求,解決三農問題的措施主要有以下4個方麵:
農民問題,本來不該成為問題
通常認為,農民是一種身份或職業。身份論認為,戶口簿上登記的是農業戶口就是農民;職業論認為,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就是農民。細細推敲,這兩種意見都站不住腳。
不要無謂爭論一個模糊概念
農民是誰?誰是農民?看起來這是一個簡單問題,可實際上沒有幾個人搞得清。如果這個概念不厘清,解決三農問題就是一句空話。
首先,農民的概念是一個動態發展過程,不是終身製。
從身份論角度看,通過戶口簿來界定是否農民,犯了教條主義錯誤。因為三農問題的出現,罪魁禍首就是不合理的戶籍製度。而現在倒好,你還要用罪魁禍首來確定某人是否農民——從某種意義上說,就相當於確定某人“愚昧”、“落後”——在目前政府大力消除城鄉戶籍差別的今天,不是逆曆史潮流而動嗎?農民工在城市打工幾十年,他們及其後代都還是“農民”,這解釋得通嗎?
從職業論角度看,如果農民是一種職業,那麽“農民工”豈不是指“從事農業生產的工人”了嗎?農民工培訓、農民成人教育又怎麽理解呢?失地農民、資產上億元的農民企業家,戶口簿上登記的還是農業戶口,他們能稱為農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