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從鄧小平先生的兩個大局構想出發,我國先後實施了“東部沿海地區率先開放戰略”和“西部大開發戰略”,2003年又提出“振興東北發展戰略”,並相繼出台了一係列優惠政策。如此一來,終於發現中部內陸省份成了政策邊緣化地區。
中部地區在“四麵夾擊”下,正在呈現出“塌陷” 2之勢。於是,如何避免“中部塌陷”、實現“中部崛起”便成為熱門話題。
中部地區的經濟發展現狀,大致表現為以下4個方麵:
經濟凹地,梯度效應導致塌陷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魯誌強先生認為,繼“五個統籌”以後,中央針對“中部塌陷”現象進行宏觀調控,提出“中部崛起”的戰略決策,表明了中央試圖盡快解決這個焦點問題的決心。
他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以前曾經提出過類似“中部塌陷”的預警。統計數據表明,預警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
中部塌陷的事實
從中部地區在全國經濟總量中的比重看,從1980年到2003年是逐年下降的。以人均GDP為例,中部地區的人均GDP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1980年是88%,1990年為83%,到2003年卻隻有75%。而在GDP總量上,中部與東部之間的差距更是在20多年間增加了6倍。與此同時,東部地區在全國經濟總量中的比重,卻從50.2%增加到了58.9%。
從梯度經濟發展規律看,區域經濟發展的梯度一般應把握這樣3個“1.5”規律:一個經濟板塊和另一個經濟板塊之間,如果經濟總量在1∶1.5之內、人均GDP在1∶1.5之內、每平方公裏產生GDP的能力在1∶1.5之內,這種梯度發展就屬於正常的。如果超出1∶1.5,甚至達到1∶2、1∶3,就表明這個梯度過大了。而目前的現實是,中部和東部地區相比,這個比例已經超過1∶3.0 3。
從投資增長速度看,西部原本落後的投資增長速度,在西部大開發以後已經高於中部。1998年,西部地區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1.2%,比中部高16.8個百分點;2001年1~7月,西部投資增長20.1%,又比中部高2.5個百分點,中部成為全國投資的“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