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和諧經濟

§【現狀】

“實施西部大開發”,是我國1999年提出的一項發展戰略。

這裏的“西部”是指: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重慶、陝西、甘肅、青海、新疆、寧夏、內蒙古、廣西,以及湖南的湘西、湖北的恩施兩個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西部大開發實施7年來,西部地區的社會經濟已經取得重大進展和明顯成效。據統計,從2000年到2004年,西部地區生產總值分別增長8.5%、8.8%、10.0%、11.3%、12%,高於前些年的增長速度。與此同時,政府財政收入也逐年增長、人民生活不斷改善。

但顯而易見,西部大開發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並且麵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這主要表現在:西部地區生態環境總體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有效控製,水資源短缺矛盾尖銳;經濟發展的體製性障礙突出,自我發展能力不足;等等。

目前,國家正在加緊製定《西部大開發促進法》,從法律上保障人類曆史上規模最大、難度也最大的開發戰略,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確保西部地區近4億人民過上富裕生活。

西部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麵:

相對落後,貧困人口比例過高

我國西部地區一共包括12個省市區,麵積685萬平方公裏,占全國的71.4%,人口3.67億。由於自然、曆史、社會等原因,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全國絕大多數貧困人口都生活在這個地區。

2000年1月16日西部大開發戰略啟動後,僅僅隻有4年,西部地區的國內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速度就超過了8.5%;國家投入巨額資金建設西部,在西部地區新開工重點工程50項,投資7300多億元;中央財政建設資金用於西部地區達3600多億元,對西部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累計達4000多億元;西部地區累計利用外商直接投資75億美元,世界500強企業中的近百家在西部地區投資或設立了辦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