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俗話說,“民不與官鬥”。暫且不論這句話的對錯是非,但如果把這裏的“官”理解為“法”,那一定是正確的。企業要想做大做強做長久,就必定要守法。換個角度說,如果小微企業怕官不怕法,那一定是這個社會的大環境有問題。
2.小微企業的以身試法,原因之一在於這些老板和財務人員法製觀念淡薄,不知道這樣做會產生怎樣的後果。他們中有的貪圖小利,有的受人指使,當然也有不少是知法犯法、不惜鋌而走險,歸根結蒂都是為了一個“錢”字。
3.所有虛開發票、代開發票、通過不正當渠道購買發票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隨時有可能觸犯刑法。除此以外,采用假公章、偽造經營合同等方式取得一般人納稅資格以及內外兩本賬,同樣可能會觸犯刑法,是要準備吃官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