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儲蓄,是銀行儲蓄的簡稱,包括狹義概念和廣義概念兩種。
狹義概念上的儲蓄是針對個人而言的,簡單地說,就是居民個人存在銀行等儲蓄機構裏的存款。廣義概念是從全社會角度而言的,是指一定時期內國民收入減去被消費了的部分。
“儲蓄”的概念往往和“存款”連在一起,稱為“銀行儲蓄”、“銀行存款”或“儲蓄存款”。一般認為,它們的主要區別是:儲蓄是針對個人或家庭而言的,主要是為以後的養老、子女教育、買車買房以及其他不時之需建立資金儲備;存款既可以針對個人也可以針對單位(企業或政府部門),但主要是指單位的公款存款。在公款存款中,企業存款的目的既可以是理財也可以是獲利,但政府部門的存款則不一定有這樣的動因,也就是說,政府部門的存款必須存入銀行。由於本書討論的主要是個人或家庭理財,所以,統一采用儲蓄的稱謂。
在我國,儲蓄的概念通常是狹義概念,即指居民個人(不包括企業和組織)存入銀行的款項,並且僅僅是指貨幣資金,不包括個人交給銀行保管的其他證券或金銀首飾,當然也就更不包括個人保管或存放在家裏的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企業股票等有價證券了。
我國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儲蓄原則。儲戶的戶名、賬號、金額、期限、地址等信息,全都屬於個人隱私,任何單位和個人沒有合法手續,都不能查詢儲戶存款,儲蓄機構有義務為儲戶保密。
從居民個人角度看,把錢存入銀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資產保值增值、取得收益、合理安排生活。當然,能不能達到這樣的目的是另一回事。而從資金運用角度看,無論狹義概念還是廣義概念上的儲蓄,最終都會轉變為投資。歸根到底,這部分錢既然作為“餘錢”積澱了下來,那麽,無論放在哪裏,就都會變成全社會的再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