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和股票在許多方麵有很大的區別:
從發行主體看,發行股票的必須得是股份製企業;可是,發行債券的主體就要廣泛得多,除了企業(並且不一定非得是股份製企業)還可以是政府、公共團體。
從收益穩定性看,債券在購買之前的收益(利率)就已經確定了,到期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與債務人的經營狀況無關;而股票在購買之前是無法確定股息收益率的,公司經營不佳完全有可能不分紅。
從保本能力看,債券到期後不但可以收回本金,而且要連本帶利;而股票不存在到期一說。隻有當公司破產時,才算真正的“到期”;而這時候究竟能收回多少本金,則要看有多少剩餘資產。
從經濟利益關係看,債券表示的是對公司的債權,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而股票表示的是對該公司擁有的一種所有權,當然是要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
從投資風險看,債券與股票相比,交易頻率低、價格變動幅度小,因而投資風險也小(當然反過來也可以說,股票的價格暴漲暴跌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也大,有可能獲得暴利收入,所以買賣股票的人更多)。
從企業角度看,企業發行債券的利息是在所得稅前列支的,而股票的股息分配是從所得稅後的淨收益中開支的,這是企業究竟選擇發行股票還是債券時最看重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