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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民間借貸怎樣預防糾紛

民間借貸的糾紛主要發生在到期歸還時,隻有少部分是關於利息的。所以,預防糾紛也主要是從這兩方麵做起:

著重考察信用和還貸能力

到期歸還的風險根源主要有兩個:一是信用,二是償還能力。信用不佳,即使有錢也不肯歸還,風險顯而易見;信用雖然不錯,可是他賬上就是沒錢,結果形成“千年不賴、萬年不還”,結果也是零。所以,要想降低借貸風險,必須同時考察這兩大因素。

從信用方麵看,主要考察對方的信用分數和信用等級。信用分數的範圍從0至100,主要包括個人信息、個人財物信息、個人信用行為記錄、其他相關行為記錄(如犯罪記錄等)。信用分數對應的是信用等級。不用說,把錢借給信用分數和信用等級高的人,風險較小。

從償還能力看,主要是看對方的負債率(即所借債務總額占資產總額的比率)高低。舉例說,如果某企業的總資產隻有100萬元,可是它在外麵所借的債務總額卻高達86萬元,就說它的負債率是86%,這樣的負債率是很高的。

不用說,負債率越高,你的借款風險就越大。舉例說,如果對方的負債率是100%,就表明他自己實際上一分錢都沒有,全靠借來的錢在做生意,那你借錢給他風險就大了——他如果賺不到錢,又拿什麽來還給你呢?恐怕連利息都拿不出來。

一般認為,從出借人的角度看,借款人的負債率當然是越低越好。負債率越低,表明他的償債能力越強。當然,如果是從企業角度看,負債率在50%時較好,還債風險並不大;如果負債率太低,例如隻有10%,實際上表明這種企業經營過於保守、缺乏進取精神。

另外就是,償還能力可以從營業利潤率的高低上看出來。也就是說,如果該企業借了你的這些錢用於生產經營,所賺的毛利率如果高於債務成本(借款利率),表明這種借款對它來說是合算的,至少償還借款利息應該不成問題;相反,如果這些債務所賺的錢連支付債務利息也不夠,這時候你的借貸風險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