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在選擇項目時,一般會經過這樣幾個階段:項目篩選、盡職調查、市場估值、談判、條款設計、投資結構安排,然後再從中選擇增長潛力最大的創業企業。
投資原則
風險投資在選擇創業企業時,一般會遵循以下幾條原則:
一是這個行業和領域要有市場發展潛力;
二是具有科技元素,並且這種科技元素是因為市場需求產生的;
三是該企業具有市場優勢,最好是將來能夠成為市場領導者;
四是企業管理層具有足夠的管理才能和遠見;
五是將來有望獲得10至20倍的投資回報。
投資特點
風險投資篩選項目的特點是:
一是投資對象一般是處於創業期的中小型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具有高成長潛力的企業;
二是投資期限至少在3至5年以上,但不會要求任何擔保或抵押;
三是用資本換股權,但不會要求控股,股權比例在15%至30%居多;
四是會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和重大決策,提供增值服務;
五是一般會對企業以後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六是會盡快收回投資,主要通過公司上市、收購兼並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實現投資獲利。
選擇標準
風險投資是如何評估潛在投資對象的呢?選擇標準通常有:
一是該企業在今後幾年內要有可能成長為有“一定規模”的公司。風險投資特別注重這一點,許多企業就倒在這“一定規模”上。為此,你要經得起對方的質疑,能夠證明你有足夠的能力建立一家這樣的可持續發展的公司,並且能夠在未來六七年內年銷售收入超過1億美元。
二是要求投資項目在扣除支出後有25%以上的內部回報率,在最終退出時能夠獲得10倍以上的獲利回報。這裏的10倍是最低要求,因為隻有這樣,才能在扣除大多數失敗了的項目後,還能確保兩三年內能夠獲得兩三倍的投資回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