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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怎樣忽悠人

風險投資過去往往是與“忽悠”畫等號的,直到今天,許多人心裏依然留有這種陰影。

一方麵是,風險投資在過去很長時期裏偏愛投資那種“兩個人在一間車庫裏創業”的小企業。這種投資風險極大自不必說,但一旦成功,回報率也高,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惠普公司和穀歌公司。

另一方麵,風險投資見過太多形形色色的創業者,所以這些機構天性簡單,卻不一定會直言相告。它們必須百裏挑一,隻有看到那些非常滿意的項目,才會去盡心盡職調查(實際上是想用這種方式告訴自己它的“直覺”是對的),否則就隻有一個字,“不”。當然,它們往往又並不忍心直麵拒絕那些求資若渴的創業者們,所以隻好用含糊其辭或忽悠來代替。

風險投資的商業模式

要了解風險投資是怎樣忽悠創業者的,先看看它們的商業模式是什麽,否則你就無法理解為什麽一家風險投資很看好你卻無法給你投資。

我們通常所說的風險投資,實際上是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下麵,是一隻隻投資人委托的創投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屬下的創投基金,外界統稱“創投公司”,但這種稱呼是有問題的。

真正的創投公司即基金管理公司,它的資金來源於個人和法人;實行的是封閉化管理。在封閉期內(7年或10年)它的任務就是管理屬下的一家家基金,然後盡可能做到報酬率最大化。具體地說就是,用較低的價格買下未上市公司股票,等到有一天該公司上市或被收購便退出,從而從中獲取報酬。在所獲得的報酬中,扣除應該給投資者拆賬的部分,剩下的就是管理公司的獲利。這就是它的商業模式。

舉例說。如果某創投公司給一家企業投資500萬元,獲得25%的股權。5年後該企業上市,市值達到1.8億元。那麽,這時候創投公司賣掉手中持有的股票,就可獲得1.8×25%=0.45億元即4500萬元;扣除500萬元本金,報酬就是4000萬元。假如雙方的拆賬比例是8∶2,那麽這時候創投管理公司得到的獲利應是4000×20%=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