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讀者對互聯網+融資的相關概念搞不清,這裏試舉幾組加以討論。
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
一般認為,所謂互聯網金融是指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領域,而所謂金融互聯網則是指金融企業采用互聯網手段。這種說法雖然過於生硬,卻也不無道理,體現了誰的主動性,是誰服務於誰。
當然,更準確也更容易被人接受的說法是,互聯網金融就是用互聯網思維來做金融行業的事。那麽,互聯網思維又指什麽呢?那就是:開放、平等、協作、分享、去中心化、客戶體驗至上。
按照這樣的標準來對照,目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有部分做到了,但更多的部分還做得很不夠。所以可以說,從短期看,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更多地是金融屬性,互聯網隻是被當成一種工具在使用;但從長期看,這一步很快就會過去,核心將會逐步轉移到互聯網思維上來。
為什麽?因為當互聯網金融平台足夠多時便會引發激烈競爭,促使它內部越來越規範,也促使政府從外部對它進行規範,從量變引發質變。
從全球看,最具有互聯網金融屬性的是P2P;可是,目前在我國因為缺乏有效的風險控製,P2P平台還在直接介入交易,這樣就使得本該金融脫媒的互聯網金融脫媒不了,更多的P2P或者背靠銀行信用、或者幹脆自己也成為銀行的一部分,這就違背了互聯網金融該有的去中心化。
互聯網金融和網絡金融
這裏的區別主要是:互聯網的概念比較明確,就是指internet;而網絡的概念就大了,不僅包括互聯網,還包括內聯網intranet、本地網和專用網等。
這樣一厘清,就容易看出:互聯網金融是指利用互聯網從事並完成金融活動;而網絡金融也叫電子金融,除了互聯網金融以外,還包括其他更大的外延,如ATM異地存取、異地劃卡支付等,因為它們都是利用銀行係統、銀聯係統的專用網絡來達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