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們要批評家:魯迅雜文精選集

§一

請願的事,我一向就不以為然的,但並非因為怕有三月十八日那樣的慘殺。那樣的慘殺,我實在沒有夢想到,雖然我向來常以“刀筆吏”的意思來窺測我們中國人。我隻知道他們麻木,沒有良心,不足與言,而況是請願,而況又是徒手,卻沒有料到有這麽陰毒與凶殘。能逆料的,大概隻有段祺瑞,賈德耀,章士釗和他們的同類罷。四十七個男女青年的生命,完全是被騙去的,簡直是誘殺。

有些東西——我稱之為什麽呢,我想不出——說:群眾領袖應負道義上的責任。這些東西仿佛就承認了對徒手群眾應該開槍,執政府前原是“死地”,死者就如自投羅網一般。群眾領袖本沒有和段祺瑞等輩心心相印,也未曾互相鉤通,怎麽能夠料到這陰險的辣手。這樣的辣手,隻要略有人氣者,是萬萬豫想不到的。

我以為倘要鍛煉群眾領袖的錯處,隻有兩點:一是還以請願為有用;二是將對手看得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