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們要批評家:魯迅雜文精選集

§二

但以上也仍然是事後的話。我想,當這事實沒有發生以前,恐怕誰也不會料到要演這般的慘劇,至多,也不過獲得照例的徒勞罷了。隻有有學問的聰明人能夠先料到,承認凡請願就是送死。

陳源教授的《閑話》說:“我們要是勸告女誌士們,以後少加入群眾運動,她們一定要說我們輕視她們,所以我們也不敢來多嘴。可是對於未成年的男女孩童,我們不能不希望他們以後不再參加任何運動。”(《現代評論》六十八)為什麽呢?因為參加各種運動,是甚至於像這次一樣,要“冒槍林彈雨的險,受踐踏死傷之苦”的。

這次用了四十七條性命,隻購得一種見識:本國的執政府前是“槍林彈雨”的地方,要去送死,應該待到成年,出於自願的才是。

我以為“女誌士”和“未成年的男女孩童”,參加學校運動會,大概倒還不至於有很大的危險的。至於“槍林彈雨”中的請願,則雖是成年的男誌士們,也應該切切記住,從此罷休!

看現在竟如何。不過多了幾篇詩文,多了若幹談助。幾個名人和什麽當局者在接洽葬地,由大請願改為小請願了。埋葬自然是最妥當的收場。然而很奇怪,仿佛這四十七個死者,是因為怕老來死後無處埋葬,特來掙一點官地似的。萬生園多麽近,而四烈士墳前還有三塊墓碑不鐫一字,更何況僻遠如圓明園。

死者倘不埋在活人的心中,那就真真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