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視野係列--新型城鎮化格局規劃與資源配置

§二、城鄉統籌的基礎理論

(一)劉易斯的二元經濟結構理論

二元經濟結構理論首先由荷蘭經濟學家伯克於1953年提出。他在印度尼西亞考察時,發現印度尼西亞同時存在兩種製度,一方麵存在原有的前資本主義製度,另一方麵是也存在從西歐宗主國引進的資本主義製度,由此而提出了“社會二元結構”理論。傳統部門勞動力供給構成了二元經濟的內在特征,二元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是傳統部門的剩餘勞動力向現代部門轉移的問題。也就是說,通過現代化大工業的發展,取得資本積累,使農村剩餘勞動力得到充分的轉移,誘發了產業結構的演變,使城市化水平得到了提高,最後經濟由二元變成一元。這一理論為發展中國家帶來一個終極問題:當一個社會存在二元經濟結構時,我們將通過什麽樣的方式消除二元經濟結構?回答這一問題需要構建兩種製度的相互關係。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W.A.劉易斯對這一問題提出了一個富有洞察力的見解,使二元經濟結構理論成為發展經濟學的理論基石。

與伯克稍有不同,W.A.劉易斯將一個存在二元經濟結構的社會分為資本主義與非資本主義兩個部門。前者主要以雇傭勞動來謀取利潤,如製造業(不限於製造業);後者也謀取利潤但不雇傭勞動,或者可以說是自己雇傭自己,典型的小農經濟便是如此。從地域分布來看,前者主要集中在城市,代表著現代化生產部門;後者主要集中在農村,代表傳統生產部門。因此,二元經濟結構也決定了二元社會結構,在社會中形成城鄉分割與城鄉差距,表現為:城市居民的收入高於農民,城市居民享受的社會保障也優於農民,城市得到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多於農村。經濟基礎決定了農民難以獲得與城市居民相同的決策權利,從而製度設置的博弈結果是城市排斥農民。所謂消滅二元經濟及社會結構,並非指消滅傳統部門以及農民,而是指提升傳統產業的生產率以及農民收入,使之與現代化生產部門以及與城市居民收入保持一致。包容性增長內涵之一——公平合理地分享經濟增長,那麽顯然應該包括讓農民與城市居民共同分享經濟增長,換言之是城市包容農村,城市居民包容農民。如果從和諧社會的角度看。農村包容城市,農民包容城市居民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