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城鎮化走過曲折的過程。大體上可以劃分為五個時期。
1.第一個時期(1949—1957年)
這是國民經濟恢複和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新中國成立以後,麵臨著國民經濟的嚴重破壞、農業減產、工廠倒閉、交通梗阻、物資奇缺、物價飛漲、失業眾多等嚴峻形勢,加上1949年夏季的特大洪水,更使得國內經濟雪上加霜。1949年同曆史上最高生產水平相比,工業總產值下降了一半,其中重工業下降了70%,輕工業下降30%,農業下降25%……新中國就是在這樣一個爛攤子基礎上開始了國民經濟的恢複工作。經過全國人民的艱苦努力,包括通過沒收官僚資本、控製經濟命脈、穩定市場物價、調整工商業政策、恢複城市經濟等,使國民經濟很快得到了恢複。城市由1949年的136個,發展為1952年的160個;城鎮人口由1949年的5765萬人,占全國人口的10.6%,增加為1952年的7163萬人,城鎮人口增加了24.2%,城鎮化率12.5%。
1953年新中國開始第一個五年計劃建設,開始大規模的工業化建設,核心是建設蘇聯援建的156個重點項目。這一時期,在經濟上實行多種經濟成分並存,對各種經濟成分實行統籌安排,包括國營企業要讓出一部分原料和生產任務給私營企業,同時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改造,把私營工商業引上國家資本主義軌道。這一時期,對城市工作的指導方針也是正確的。1955年6月和12月,國務院分別頒布了《關於市政建製的決定》和《關於城鄉劃分標準的決定》,規範了城鎮的有序發展。
2.第二個時期(1958—1963年)
這是“大躍進”和其後的調整時期。這一時期可分為兩個階段,即1958—1960年為前期階段;1961—1963年為後期階段。其中1958—1960年由於前一時期特別是“一五”時期工作比較順利,產生了驕傲情緒,由於建設社會主義經驗不足,急於過渡,製定了過高的計劃指標和幾個“大辦”的方針,使工業和基本建設急劇膨脹。同時,由於幹部中普遍存在的“共產風”、命令風、浮誇風、瞎指揮風和幹部“特殊風”,加上連續3年的嚴重自然災害,使農業連續減產,農業總產值1959年比1958年下降13.6%,1960年又比1959年下降12.6%,進而導致1961年工業大幅度減產40%多,國民經濟發展遭到重大挫折。同期,即“從1958年以來的3年間,全國招收職工2500萬人,使城鎮人口從9900萬人增加到1.3億人,3年共增加城鎮人口3220萬人,而糧食1959年以來連續2年大幅度減少”。全國從1958年到1961年新增城市33個,城鎮人口比重由1957年的15.39%猛升為1960年的19.75%,3年中上升了4.36個百分點,平均每年上升1.45個百分點。每年增加1041萬,其中1959年比1958年增長1650萬人,增長率高達9.53%。這就出現了城鎮人口增長與農業生產和工業生產嚴重不相適應的狀況,“就是工業、交通、文教都辦多了。非農業人口搞多了,農民養不起這麽多人”。黨中央、國務院很快就發現了上述問題。1961年開始進入調整時期。從1958年第一次鄭州會議開始的一係列會議上就采取了許多措施糾正上述錯誤,並製定了“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中心的問題就是要堅決縮短工業戰線,延長農業戰線和輕工業戰線,壓縮城市人口下鄉。當時規定3年內減少城鎮人口2000萬以上。設市城市由1961年的208個,減少到1964年的169個,建製鎮由4429個減少到1964年6月的3148個。1961—1963年在全國精減城鎮職工1800萬人,減少城鎮人口2600萬人,城鎮化率由1960年的19.75%下降為1963年的16.84%,平均每年遞減0.97%。這個實例說明城鎮化是有客觀規律的。其首要規律就是農業的發展要保證農民自己以及進入城鎮人口的“吃飯”需要。毛澤東將其概括為“第一是吃飯,第二是市場,第三是建設”。這裏的前提仍然是保證農民和進入城鎮人口的其他需要。隻有滿足了前兩個條件才能發展其他建設事業,加快城鎮化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