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鎮化率明顯提高
1949年,我國城鎮化率是10.64%。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我國城鎮化進程也快速推進,取得了顯著的成就:城鎮人口占全國人口的比重從改革開放初期的18%,增長到2007年達到44.94%,截至2011年末,我國城鎮化率首次突破50%,達到51.27%。
(二)初步構建大中小城鎮格局
2005年全國有城市663個,其中超大城市13個,特大城市27個,大城市53個,中等城市218個,小城市352個。另外,建製鎮發展很快,1949年建製鎮有2000個左右,1954年5402個,1965年調整為3146個,1979年減少至2856個,1985年上升為7956個,1990年迅速發展為11392個,1995年17202個,1999年19756個,2000年19692個,2002年19811個,2003年20226個,2004年19883個,2005年減少為19552個。初步形成了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為主導的,不同等級、不同功能眾多城鎮組成的城鎮群(帶)或城鎮體係。城鎮化的迅速發展促進了區域經濟的迅速發展。如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環渤海城市群,等等。1980—2000年珠江三角洲年均經濟增長率為16.9%,城鎮人口增長率11.3%,總人口增長率3.2%,鄉村人口年增長率為-2.4%。城鎮化率由1982年的22.7%,上升為2000年的71.59%。
(三)城市拉動周邊經濟能力增強
城市尤其是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對周邊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帶動作用大幅度提高。2003年我國100強城市市區總人口為1.94億,占全部地級以上城市的56.7%;地區生產總值61037.4億元,占地級以上城市的80.2%;地方財政預算內收入5042.7億元,占地級以上財政預算內收入的87%;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6360億元,占地級以上城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80.2%;專業技術人員1413.3萬人,占地級以上城市專業技術人員的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