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供給側改革難點與對策

§提要

從2015年11月起,“僵屍企業”這個詞在一月之間熱起來了。隨著“十三五”開局的到來,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做好當前經濟工作,處理好“僵屍企業”已是迫在眉睫的嚴峻問題。

在山東,一個企業負責人對我實話實說,當前處置“僵屍企業”主要有“五句話”:一是“僵屍企業”定義不清,二是“僵屍企業”數量不準,三是清理“僵屍企業”政策不配套,四是清理“僵屍企業”責任不明確,五是清理“僵屍企業”企業動力不強。本章回答了“僵屍企業”的定義與標準,對“僵屍企業”存在七大原因進行分析,特別是普遍存在的“熬冬”投機文化心理與規律,“僵屍企業”的五大危害與治理麵臨的困難,僅僅在司法實踐過程中,處置“僵屍企業”依然麵臨三大“難題”:啟動破產程序難,進入破產協調難,三是破產案件審理難。

怎麽解決清理“僵屍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中的難題?這是無法躲避的現實。這是一項需要綜合施策的複雜的工作。本章從23個方麵提出清理清理僵屍企業的完整思路。

大量存在的“僵屍企業”大都屬於國有企業,且一般體量大,牽涉人員眾多。針對錢從哪裏來,人到哪裏去,企業怎樣發展等焦點問題進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