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時政熱點叢書-藝術領導力

§一 激勵的藝術

(一)激勵的含義

激勵是通過某些刺激,激發人們向組織目標奮發前進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效激勵的關鍵是激發和引導人們的行為動機,去積極進行實現組織目標的活動。激勵含有激發動機、鼓勵行為、形成動力的意思。從心理學講,激勵就是在外部某種刺激的影響下,使人產生一股內在的動力,朝向所期望目標奮鬥的心理活動過程。美國學者貝雷森和斯坦納給“激勵”下的定義是:“一切內心要爭取的條件:希望、願望、動力等都構成對人的激勵,……它是人類活動的一種內心狀態。”我們這裏討論的“激勵”,是把它作為領導者調動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一種行為和手段來研究的。因此,我們認為領導激勵是指領導者通過科學的方法來激發人的動機,開發人的能力,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被領導者煥發出旺盛的工作熱情的活動過程。

激勵藝術的要點是做到“五個先後,五個結合”。

(1) 先自我激勵,後激勵他人。領導者要有使命感、事業心,要有積極的心態,振奮的精神,旺盛的精力。隻有首先把自己發動起來,激勵起來,才可能把下屬也發動起來,激勵起來。應該將自我激勵和激勵他人結合起來。

(2) 先“激”,後“勵”。“激”是指激發積極的動機,讓下屬願意去工作,努力去工作;“勵”是指一種反饋,待下屬工作一段時間以後,若行為符合領導者的意圖,符合決策目標,才對其行為進行鼓勵、獎勵。激和勵要結合起來進行,激中有勵,勵中有激,激與勵互動起來才會有好的激勵效果。

(3)先激勵“心”,後激勵“智”。 激勵有兩個任務,一是調動下屬的積極性,對下屬進行心理上、感情上、精神上的激勵;二是激發下屬的創造性,對下屬進行能力、智力、創造力的激勵。對心的激勵和對智的激勵要結合起來,要通過激勵心來激勵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