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用人的含義
領導用人,主要是指領導者或領導集團在實施領導活動的過程中,憑借自身的職權,按照一定的隸屬關係和幹部管理權限,對下屬加以選拔、使用和培養等一係列組織行為過程。
領導用人,從領導學的角度看,它主要包含兩大方麵內容:一是選幹;二是用才。所謂選幹,主要是指選拔配備領導幹部,即各層次的主要負責人。這是領導者用人的主要任務,是不同於一般用人的重要標誌。所謂用才,是指把不同才能的人安排到合適的崗位,主要是對普通員工的調配。領導的實質是用人的藝術,領導者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做知人善任,將下屬安排到適當的位置,用其所長。圍繞這兩個方麵,領導用人包括對人才的識別、選拔、使用、培養、激勵、保護等諸多內容和環節,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文化、教育、衛生等各個領域。因此,領導者要根據不同領域和不同工作崗位的需要,選拔和使用多種多樣的人才。不論是在哪個用人環節,也不論是選用何種人才,領導者都必須從事業出發,堅持正確的用人原則,發揮人才的最大價值。
領導者在用人問題上的主要任務,不僅在於如何正確識別、選拔、使用、培養、激勵幹部和員工,更重要的是要創造一個人才輩出的環境和機製。首先,要創造一個鼓勵人才脫穎而出的社會環境。在全社會樹立起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氣,使想幹事的人有用武之地。其次,要建立起法製化的用人機製。要以政治民主化為根本目標,建立起民主開放、法製完備、平等競爭、充滿活力的選拔任用機製,使領導用人由“人治”走向法治,用機製保證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和健康成長。
(二)用人在領導活動中的作用
1.用人是領導者的基本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