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精神與人格:蔡元培美學文選

§二 調和

聲音與色彩,都有一種調和的配合。聲音的調和,在自然界甚為罕遇;而色彩的調和,卻常有的。聲音的調和,當在別章推論,請先講色彩的調和。

色彩的配置,有兩種條件:一濃淡的程度,二是聯合的關係。配置聲音的,幾乎完全自主;而配置色彩的,常不能不注意於自然的先例。有一種配合,或者在美的感態上,未必適宜;然而因在自然界常常見到的緣故,也就不覺得齟齬。而且因為色彩的感與實物印象的感,成為聯想,就覺得按照實物並見的狀況,是適當的。例如暗紅與濃綠,似乎不適並置的;然而暗紅的薔薇與它那周圍的綠葉,我們不知道看過多少次了,而我們不適的感覺,就逐漸磨鈍了。若在別種實物的圖畫上,按照這種色彩配置起來,也必能與常見實物的記憶成為聯想,而覺為可觀。但若加以注意,使審察的意識,過於複驗,就將因物體差別的觀念阻礙欣賞;或者使前述的聯想,不過成為一種隨著感態的顫動而已。所以習慣的勢力,不過以美術上實想自然物色彩的範圍為限。

但是實寫自然物,也有不能與自然物同一的條件。在自然上,常有一種微微變換的光度,助各種色彩的調和;在美術上就不能不注意於各種色彩的本體。照心理學實驗的結果,知道純是飽和的色彩,與用中性的灰色伴著的色彩,很有不同的影響。又知道鮮明閃爍的色彩,若伴著黯淡的、渾濁的光料,反覺美觀;而伴著別種精細的色彩,轉無快感。駁雜的色彩,是不調和的。鑽石、琺琅、孔雀尾、煙火等等,光彩炫眼,不能說是不美,而不能算是調和。凡色彩的明度愈大,就是激刺人目的方麵,轉換愈多,而近於調和的程度就愈小。兒童與初民,所激賞的,是一種活潑無限的印象。

要試驗色彩的調和,不可用閃爍的色彩;而色彩掩覆的平麵,不可過小,也不可過大。過小就各色相毗,近於駁雜;過大就過勞目力,而於範圍以外的地位,現出相對的幻色。又在流轉的光線裏麵,判斷也不容易正確。試驗光度的影響,有一種簡單的方法,用白紙剪成小方形,先粘在同色同形而較大的紙上;第二次,粘在灰色紙上;第三次,粘在黑色紙上。因周圍光度的差別,而對於中間方格的白色,就有不同的感覺;畫家可因此而悟利用光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