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精神與人格:蔡元培美學文選

§— 對象的範圍

一講到美學的對象,似乎美高、悲劇、滑稽等等,美學上所用的靜詞,都是從外界送來,不是自然,就是藝術。但一加審核,就知道美學上所研究的情形,大部分是關乎內界生活的,我們若從美學的觀點,來觀察一個陳設的花瓶,或名勝的風景,普通的民謠,或著名的樂章,常常要從我們的感觸、情感、想象上去求他關聯的條件。所以,美學的對象,是不能專屬客觀,而全然脫離主觀的。

美術品是美學上主要的對象,而美術品被選於美術家,所以,美術家心理的經過,即為研究的對象。美術家把他的想象寄托在美術品上,在他未完成以前,如何起意?如何進行?雖未必都有記述,然而,我們可以從美術品求出他痕跡的,也就不少。

美術家的著作與賞鑒者的領會,自然以想象為主。然而美的對象,卻不專在想象中,而與官能的感覺相關聯。官能感覺,雖普通分為五種,而味覺、膚覺、臭覺,常為美學家所不取。味覺之文,於美學上雖間被借用,如以美學為味學(Gerhmackolehe),以美的評判為味的評判(Gerhmackurteil)等。吾國文學家也常有趣味、興味、神味等語,屬於美學的範圍。但嚴格講起來,這種都是假借形容,不能作為證據。臭覺是古代宗教家與裝飾家早知利用,寺院焚香與音樂相類,香料、香水與脂粉同功,賞鑒植物的也常常香色並稱,然亦屬於舒適的部分較多。至於膚覺上滑澀精粗的區別,筋力上輕重舒縮的等差,雖也與快與不快的感情有影響,但接近於美的分子,更為微薄。要之,味覺、膚覺均非以官能直接與物質相切,不生影響。臭覺雖較為超脫,但亦借極微分子接觸的作用,所以號為較低的官能。而美學家所研究的對象,大抵屬於視覺、聽覺兩種。例如色彩及空間的形式,聲音及時間的繼續,以至於觀劇、讀文學書。美學上種種問題,殆全屬於視、聽兩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