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以前,美學是哲學的一部分,所以種種理論,多出於哲學家的懸想。就中稍近於科學的,是應用心理學的內省法。美術的批評與理論,雖間有從歸納法求出的,然而還沒有一個著美學的,肯應用這種方法,來建設歸納法的美學。直到一八七一年,德國Gustav Theodor Fechner發表《實驗美學》(Zum experimentalen sthetik)論文,及一八七六年發表《美學的預備》(Vors chule der sthetik)二冊,始主張由下而上的方法(歸納法),以代往昔由上而下的方法(演繹法)。他是從Adolf Zeising的截金法著手試驗。而來信仰此法的人,就以此為美學上普遍的基本規則。不但應用於一切美術品,就是建築的比例,音樂的節奏,甚而至於人類及動、植、礦物的形式,都用這種比例為美的條件。他的方法,簡單的敘述,就是把一條線分作長短兩截,短截與長截的比例,和長截與全線的比例,有相等的關係;用數目說明,就是五與八、八與十三、十三與二十一等等。F氏曾量了多數美觀的物品,覺得此種比例,是不能確定的。他認為,複雜的美術品,不必用此法去試驗;隻有在最簡單的形式,如線的部分,直角、十字架、橢圓等等,可以推求;但也要把物品上為利便而設的副作用,盡數擺脫,用純粹美學的根本關係來下判斷。他為要求出這種簡單的美的關係起見,請多數的人,把一線上各段的分截,與直角形各種縱橫麵的廣狹關係上,求出最美觀的判斷來,然後列成統計。他所用的方法有三種:就是選擇的,裝置的,習用的。第一種選擇法,是把各種分截的線,與各種有縱橫比例的直角形,讓被試驗者選出最美的一式。第二種裝置法,是讓人用限定的材料,裝置最感為美觀的形式。例如裝置十字架,就用兩紙條,一為縱線,一為橫線,置橫線於縱線的那一部分,覺得最為美觀,就這樣裝置起來。第三的習用法,是量比各種習用品上最簡單的形式。F氏曾試驗了多種,如十字架、書本、信箋、信封、石板、鼻煙壺、匣子、窗、門、美術館圖畫、磚、科科糖等等,凡有縱橫比例的,都列出統計。他的試驗的結果,在直角形上,凡正方及近乎正方的,都不能起快感;而縱橫麵的比例,適合截金法,或近乎此法的,均被選。在直線上,均齊的,或按截金法比例分作兩截的,也被選。在十字架上,橫線上下之縱線,為一與二之比例的被選。其餘試驗,F氏未嚐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