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的基礎,立在學校;而美育的推行,歸宿於都市的美化。我國有力者向來致力於大門以內的修飾,庭園花石,雖或窮極奢侈,而門以外,無論如何穢惡,均所不顧。首都大市,雖有建設的計畫,一時均未能實現;未有計畫的,更無從說起。我們所認為都市美化的一部分,隻有公園了。各地方的公園,不能列舉,現舉舊都及新都較為著名的公園以見例。
(甲)屬於舊都北平的
(子)中山公園——舊為社稷壇,在端門右側。民國三年十月十日始開放,以三日為期。嗣經市民請求,四年一月,內務部公布公園開放章程,由市民集資經營,即由捐資的市民組織董事會管理之,增建房屋八百九十餘間,增植花木萬二千餘株,定名中央公園。十七年,北平特別市政府核定新章,改名中山公園,受市政府管轄,由市政府特派委員二人,本園董事內公推委員三十人,改組委員會,管理園務雲。
(醜)北海公園——民國五年以後,市民屢請開放北海,不果。十七年八月,始實行開放。十一月,由捐資市民九十餘人組織北海公園董事會。九月,受北平特別市政府管轄,由市政府特派委員二人,及全體董事中公推委員三十人,改組委員會管理之。修治山路,增建房屋,添植花木,設公共體育場及兒童體育場各一所,置遊船、遊車、冰床等,並招商承辦中西餐、茶點、糖果、球房、照相、古玩、書畫各項營業,遊人便之。
(乙)屬於首都的
(子)第一公園——園在複成橋東,舊為秀山公園,用以紀念李純。興工於民國九年,落成於十二年。十六年九月,民眾團體改名為血花公園,以紀念是年龍潭、棲霞間之戰死者。十月,奉國民政府指令,定名為第一公園,由南京特別市政府教育局派員管理。其後由公園管理處接受。園中以烈士祠為中心,有花石山、金魚池、玩月亭、歌舞亭、紫金園、月牙池、紫薇亭諸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