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與地方政府治理
“互聯網+”作為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新著力點,正在引起廣泛的關注和討論。總體而言,當前有關“互聯網+”的討論主要集中在產業發展領域。那麽從地方政府治理的角度出發應該如何看待“互聯網+”?麵對“互聯網+”的熱潮,地方政府應該如何找準和把握自我的定位?
實際上,“互聯網+”與地方政府治理之間的關係,也就是地方政府治理與數字化、信息化融合之間的關係。這裏主要包含兩個層麵的問題:一是地方政府自身的互聯網化,二是地方政府推動下的經濟、社會領域的互聯網化。
就第一個問題而言,“互聯網+”的時代,互聯網是條件和環境,而地方政府則是被改造或變革的對象。換句話說,是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如何升級和改造地方政府自身的治理模式,推動地方政府社會治理的現代化。
在第二個問題上,地方政府又成了互聯網化進程的主體和推動者,在這裏需要突出強調的,是地方政府在推動經濟社會領域在“互聯網+”的信息化融合浪潮中的定位和作用,是政府與市場、社會關係的問題,也即在推動“互聯網+”與產業融合和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應當如何定位自身角色,進而發揮好市場和社會治理者作用的問題。
“互聯網+”時代的地方政府變革
從曆史來看,互聯網技術發展與政府自身治理模式的碰撞、融合並不是一個新的現象。
早在20世紀90年代早期,美國副總統戈爾提出以“信息高速公路發展計劃”推動網絡技術設施的發展。幾乎同時,美國國會也通過《政府績效產出和結果法案》,提出用信息技術再造政府業務流程,提高政府績效。
當然,相較之下,當前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以移動互聯、雲計算和大數據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對地方政府治理的影響幅度更大、範圍更廣、程度更深。這主要體現在下麵幾個方麵: